2020年7月9日,溫州市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發布《平陽縣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》,《工作計劃》明確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,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天然氣項目。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。不再新建35蒸噸/小時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。
完整內容如下
平陽縣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
〔2020〕1號
為打好2020年度藍天保衛戰攻堅決戰,確保完成省、市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約束性目標,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,根據《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》(浙大氣辦〔2020〕1號)、《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實施方案》(溫政辦〔2019〕35號)、《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》(溫大氣辦〔2020〕1號)、《平陽縣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實施方案》(平政辦〔2019〕116號)等相關要求,制定本工作計劃。
一、主要目標
2020年,通過實施細顆粒物(PM2.5)和臭氧(O3)濃度“雙控雙減”,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穩定達標,確保全縣細顆粒物(PM2.5)平均濃度達到25微克/立方米以下,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5%以上;基本消除重點領域臭氣異味,涉氣重復信訪量比2017年下降30%;用柴油車監督抽測排放合格率達到95%以上,柴油和車用尿素抽檢合格率達到98%以上;平均降塵量低于5噸/月·平方公里;可吸入顆粒物濃度(PM10)年均濃度較2019年下降2微克/立方米,達到42微克/立方米以下。
二、主要工作任務
(一)優化產業結構,淘汰落后產能
1. 環境準入管理項目。
完成生態保護紅線、環境質量底線、資源利用上線、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并運用。積極推行區域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。落實高耗能、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發改局、縣經信局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參與)
2. 產業布局優化項目。
加快縣城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;禁止新增化工園區。(縣發改局、縣經信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3.“兩高”行業產能控制項目。
嚴禁新增鋼鐵、焦化、電解鋁、鑄造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;嚴格執行鋼鐵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鑄造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;新、改、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,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。(縣發改局、縣經信局牽頭,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應急管理局、縣市場監管局等參與)
4.落后產能淘汰項目。
嚴格執行質量、環保、能耗、安全等法規標準和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(2019年本),深化“畝均論英雄”改革,落實資源要素優化配置,全年淘汰11家企業落后產能,整治150家 “低散亂”企業。(縣經信局牽頭,縣發改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應急管理局、縣市場監管局等參與)
5.“散亂污”企業清理整頓項目。
鞏固完善 “散亂污”企業整治成果,建立“散亂污”企業動態管理機制。推進塊狀特色經濟提升行動,高水平建設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,完成省下達的新建小微企業園任務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經信局牽頭,縣發改局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、縣市場監管局等參與)
(二)調整能源結構,推進清潔利用
1.清潔能源利用工程。
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,推進光伏、風電和抽水蓄能電站建設,具備條件的地方,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天然氣項目,全縣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同比增長10%以上,占比達到省、市要求。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。(縣發改局牽頭,縣財政局、縣住建局等參與)
2.天然氣管網建設和供氣項目。
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,基本完成省級干線管網建設,建成天然氣門站,天然氣消費量達到省、市要求。(縣發改局牽頭,縣財政局、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參與)
3.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項目。
嚴把耗煤新項目準入關,實施煤炭減量替代。全縣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省、市要求,完成省、市下達地方煤炭消費減量任務。(縣發改局牽頭,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等參與)不再新建35蒸噸/小時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。(縣發改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市場監管局等負責)加強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雙控。根據省、市要求,開展外送電接受工作。(縣發改局牽頭)
4.鍋爐淘汰改造項目。
縣城建成區基本淘汰茶水爐、經營性爐灶、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。完成省、市下達35蒸噸/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,實現10蒸噸/小時以上35蒸噸/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基本淘汰。(縣發改局牽頭,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市場監管局、縣經信局、縣財政局等參與)基本完成電站燃氣鍋爐和1蒸噸/小時以上用于工業生產的燃氣鍋爐低氮改造,鼓勵其他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發改局、縣市場監管局等參與)實施生物質鍋爐綜合整治,縣城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,建成區外應采用生物質專用鍋爐,配套旋風+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并定期更換,禁止摻燒煤炭、垃圾、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物料。推進4蒸噸/小時以上的生物質鍋爐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并聯網,未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生物質鍋爐,原則上一年內應更換一次布袋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發改局、縣市場監管局、縣財政局等參與)進一步鞏固禁燃區建設成果,按時淘汰禁燃區內高污染燃料設施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發改局、縣經信局、縣市場監管局等參與)
(三)發展綠色交通,推進潔凈運輸
1.運力結構調整項目。
推動發展綠色貨運,加快推進集裝箱多式聯運,按照《溫州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(2018-2020年)》要求,推進空港毗鄰區天天快遞等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項目建設。(縣發改局、縣交通運輸局牽頭,縣財政局、縣商務局等參與)
2.公共交通清潔化替代項目。
加快推進縣城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、環衛、郵政、出租、通勤、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,新增和更新使用比例達到80%。(縣發改局、縣交通運輸局牽頭,縣公安局、縣綜合行政執法局、縣財政局等參與)
3.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。
港口、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。(縣交通運輸局牽頭,縣發改局等參與)在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。全縣新建充電樁343個,其中公用樁40個,自用樁300個。(縣發改局牽頭,縣住建局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參與)
4.老舊車船淘汰項目。
大力淘汰老舊車輛,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、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“油改氣”的老舊燃氣車輛,完成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130輛。(縣交通運輸局牽頭,縣公安局、縣財政局、縣經信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商務局等參與)內河應采取禁限行等措施,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,鼓勵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。(溫州鰲江海事處、縣交通運輸局牽頭,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財政局等參與)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和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實施方案。(溫州鰲江海事處、縣交通運輸局牽頭,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等參與)
5.移動源污染排放控制項目。
在城市建成區內依法劃定禁止高排放機動車通行區域。(縣公安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交通運輸局參與)在機動車生產、銷售和注冊登記等環節加強環保達標監督檢查,按要求完成新生產、進口、銷售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年度抽檢工作。自2020年7月1日起,所有生產、進口、銷售和注冊登記的城市車輛(指主要在城市運行的公交車、郵政車和環衛車)應符合《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(中國第六階段)》(GB17691-2018)中的6a階段標準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經信局、縣公安局、縣市場監管局牽頭,縣交通運輸局、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參與)建設“天地車人”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體系,加強遙感(黑煙抓拍)監測數據的應用,繼續推進具備條件的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聯網,將重點超標車輛(運輸企業)列入黑名單監管。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與強制維護制度(I/M制度),建立完善排放檢驗和維修治理信息共享機制。(縣交通運輸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公安局、縣市場監管局等參與)
6.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項目。
繼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,完成平臺對接和數據聯網報送。組織落實《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》,依法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。強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管控,對進入禁用區的工程機械,鼓勵安裝精準定位和實時排放監控系統,并與生態環境部門平臺聯網,秋冬季期間禁用區內非道路移動機械每月抽查率達到50%以上,基本消除冒黑煙現象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住建局、縣綜合行政執法局、縣交通運輸局、縣農業農村局、縣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四)強化煙塵治理,推進面源防治
1.露天礦山綜合整治項目。
完成昆陽陽岙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編制工作。完成廢棄礦山生態修復三年專項行動,所有列入清單的廢棄礦山實現開工,列入清單的廢棄礦山交工驗收率達到90%。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。(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,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等參與)
2.森林城市建設項目。
啟動實施新增百萬畝國土綠化行動,計劃完成新增國土綠化11700畝。(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,縣發改局、縣財政局、縣住建局、縣交通運輸局、縣農業農村局等參與)
3.園林城市建設項目。
大力推進園林城市(城鎮)創建,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,年底前,建成綠道8公里。(縣住建局牽頭)
4.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項目。
嚴格實施建設工地、拆遷工地管理清單動態更新和清單化管理,所有建筑工地、拆遷工地、道路施工工地清單及防塵措施情況要“一月一更新”。完成12個房屋征收項目拆后裸露地塊覆蓋。(縣住建局牽頭,縣綜合行政執法局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、縣交通運輸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等參與)
所有建設場地落實“七個100%”揚塵防治措施,出入口安裝PM10、PM2.5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,并與市、縣兩級監管部門聯網。建筑工程、拆遷工程、道路工程、管道工程等應配備自動沖洗、霧炮等除塵降塵設施。工地揚塵防治措施納入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,相關費用納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取費標準。未達到“七個100%”要求的工地,嚴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,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改并從嚴查處,相關不良信息要納入各行業建設市場信用管理體系。(縣住建局牽頭,縣綜合行政執法局、縣交通運輸局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參與)規定區域內禁止建設工程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。(縣發改局牽頭,縣住建局等參與)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,新建裝配式建筑45萬平方米,達到省、市下達的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要求。(縣住建局牽頭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)
5.道路揚塵污染防治項目。
推進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沖洗,年底前,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65%以上。(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)嚴格渣土、砂石、水泥等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,運輸車輛按規定安裝密閉式裝置。加強對道路上運輸建筑渣土等散裝、流體物料的車輛檢查,在主要運輸道路設置散裝、流體物料運輸車輛檢查站,嚴查運輸過程未密閉、密閉裝置破損、物料遺撒、帶泥上路等違規運輸行為,每月組織開展部門聯合專項整治行動。(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)
6.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項目。
大力推廣“戶集、村收、鎮運、縣處理”機制,全面推行低留茬收割技術,強化秸稈統一收集處置,減少秸稈留存。加強秸稈綜合利用,秸稈離田利用率達到20%,全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%以上。(縣農業農村局牽頭,縣綜合行政執法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等參與)切實加強禁燒管控,強化露天焚燒秸稈宣傳和打擊,在夏季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執法行動,嚴厲打擊露天焚燒秸稈行為,減少全年衛星遙感監測火點數,嚴防因秸稈、垃圾等露天焚燒造成重污染天氣。(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,縣農業農村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等參與)
7.農業氨排放控制項目。
控制農業源氨排放,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,增加有機肥使用量,化肥利用率達到40%。(縣農業農村局負責)
(五)開展深化治理,推進有機廢氣減排
1.重點園區整治項目。
積極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、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。(縣發改局牽頭,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經信局等參與)全面完成我縣經濟開發區廢氣整治任務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經信局、縣發改局等參與)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。(縣經信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發改局等參與)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,積極推廣集中供熱,具備條件的園區全部實現集中供熱。(縣發改局牽頭,縣經信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等參與)
2.重點行業治理項目。
按照《平陽縣六類行業整治提升行動方案(2018-2020年)》要求,全面完成“三個一批”整治任務。以化工、工業涂裝、制鞋、合成革、紡織印染、橡膠和塑料制品、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,全面推進VOCs治理和工業廢氣清潔排放改造,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顆粒物、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經信局、縣發改局等參與)
3.重點企業治理項目。
完成省、市下達的VOCs治理、工業爐窯治理、35蒸噸/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廢氣超低排放改造等項目。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,加強重點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測監控,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,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。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,完成國家規定行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任務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經信局等參與)
4.油品質量提升項目。
停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。(縣商務局牽頭,縣市場監管局、中石化平陽支公司、中石油平陽銷售支公司等參與)加大儲油庫、加油(氣)站和企業自備油庫抽查頻次,全年開展油品等質量專項抽檢2次以上。(縣市場監管局牽頭,縣商務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溫州鰲江海事處參與)強化船用燃料油質量的監管。(溫州鰲江海事處牽頭,縣市場監管局參與)開展清除黑加油站點和無合法來源證明成品油、流動加油罐車專項行動,打擊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(縣市場監管局牽頭,縣商務局、縣公安局、縣交通運輸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應急管理局、溫州海事局平陽辦事處、中石化平陽支公司、中石油平陽銷售支公司等參與)
5.油氣回收治理項目。
確保加油站、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設施正常運行,推進年銷售量5000噸以上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,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商務局、中石化平陽支公司、中石油平陽銷售支公司等參與)
(六)實施專項行動,推進破難攻堅
1.秋冬季攻堅項目。
制定實施2020-2021年秋冬季攻堅行動方案,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。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,強化高排放行業錯峰生產,實施差別化管理。開展秋冬季大氣執法專項行動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發改局、縣經信局、縣財政局、縣住建局、縣綜合行政執法局、縣交通運輸局等參與)
2.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項目。
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,統籌“油、路、車”治理,實施清潔柴油車、清潔柴油機、清潔運輸、清潔油品四大行動,全鏈條治理柴油車超標排放,明顯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,全面完成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的目標任務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交通運輸局、縣公安局、縣市場監管局、縣發改局、縣經信局、縣財政局、縣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3.工業窯爐整治項目。
繼續完善工業爐窯管理清單,重點掌握燃用煤炭及其他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使用和排放情況,推進工業爐窯綜合治理。認真落實《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》,開展工業爐窯大氣污染深度治理,全面推進達標排放和無組織排放管理。加大落后產能和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,分行業清理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(2019年本)淘汰類工業爐窯。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(硫含量大于3%)。加快淘汰燃煤工業爐窯,淘汰1臺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,取締1臺燃煤熱風爐(平陽縣翁迪相熟食加工廠)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發改局、縣經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4.PM2.5和O3“雙控雙減”項目。
嚴格執行國家、省VOCs治理方案,繼續推進工業涂裝、合成革、紡織印染、包裝印刷、油品儲銷等重點行業“源頭削減、過程控制、末端治理”全過程深度治理,對VOCs排放量較大的企業,按要求組織編制和實施“一廠一策”。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、油墨、膠粘劑等原輔材料,在技術較為成熟的印刷、工業涂裝(木業、家具制造、集裝箱、汽車制造、船舶制造、機械制造、鋼結構)、汽修等行業,推動企業全面實施源頭替代。O3污染高發時段,加強政企協商與政策引導,推動主要O3前體物VOCs企業主動采取錯時生產減排措施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發改局、縣經信局、縣市場監管局等參與)
5.重點領域臭氣異味治理項目。
嚴格餐飲油煙污染排放執法監管。(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)
(七)健全監管體系,強化管理能力
1.大氣監測監控項目。
繼續推進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系統建設,按省、市要求開展縣級及以上城市環境空氣VOCs監測。年底前,完成1個涉氣重點工業園區環境空氣自動測站建設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財政局等參與)
2.機動車排氣監測項目。
開展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遠程監控系統建設,完善機動車、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平臺。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。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,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公安局、縣交通運輸局、縣科技局、縣財政局等參與)對柴油車超過20輛的重點企業和車輛停放集中的重點場所加強入戶抽測,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柴油貨車管控。秋冬季期間,各地監督抽測柴油車數量不低于當地柴油車保有量的80%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公安局、縣交通運輸局牽頭)
3.大氣執法監管項目。
在基層環境執法部門配置便攜式廢氣檢測儀器、無人機和大氣執法特種車輛等執法裝備。開展大氣污染網格化監測監管。根據省、市要求推進涉VOCs企業安裝電量監控設施。加強涉VOCs企業執法監管,重點查處無組織排放超標違法行為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公安局、縣財政局等參與)加大在用車監督執法力度,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,建立完善聯合監管機制。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、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。建立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取證和認定告知、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罰、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執法模式,定期開展路檢路查,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,實現信息共享。對柴油車超過20輛的重點企業和車輛停放集中的重點場所加強入戶抽測,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柴油貨車管控。秋冬季期間,監督抽測柴油車數量不低于當地柴油車保有量的80%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公安局、縣交通運輸局牽頭)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機動車和違反信息公開要求的行為。嚴厲打擊生產、銷售、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。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。(縣市場監管局牽頭,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商務局、縣發改局、縣公安局等參與)加強揚塵監管執法。綜合運用日常巡查、隨機抽查和遠程監控等手段,加強對建筑工地、拆遷工地、道路施工工地、碼頭堆場、露天礦山等揚塵污染防治的執法監管,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。(縣住建局、縣綜合行政執法局、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、縣交通運輸局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4.大氣應急預警協作項目。
完善監測預報共享平臺,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,實施應急響應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氣象局等參與)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,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,落實長三角區域應急預警標準,落實應急減排“一廠一策”清單化管理。配合做好第七屆世界互聯網大會、第二屆聯合國世界地理信息大會、第三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重大活動期間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級有關部門參與)
5.大氣科技支撐項目。
加強大氣科研能力建設,完成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和來源解析工作,支撐精準治污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科技局等參與)
三、保障措施
加強對藍天保衛戰工作的組織領導,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“一崗雙責”制度,各鄉鎮人民政府要依法落實對大氣環境質量的主體責任。大氣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,加強監督指導和考核評價。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,完善與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績效掛鉤的財政獎懲機制,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財政收費制度,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制度。加強宣傳,動員全民參與。(市生態環境局平陽分局牽頭,縣級有關部門參與)
縣委縣政府美麗平陽工作領導小組
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
2020年7月1日
(此件公開發布)?